北京戴希曼欠薪50余万被强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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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戴希曼投资担保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戴希曼)被66名原员工申请强制执行,要求其履行法院判决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拖欠的工资50余万。京华时报记者昨天(14日)从西城法院获悉,执行法官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家中将其堵住,50余万欠款被追回。
  王女士说,她于2007年5月来到戴希曼工作,双方签订合同,期限至今年6月。工作几个月后,公司变更了劳动合同,劳动期限变更至当年12月底。到期后,她继续在原岗位工作,但未签订劳动合同。去年7月,她被公司辞退。王女士诉至法院,要求戴希曼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、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。去年11月,法院判决戴希曼支付王女士双倍工资等1万余元。据悉,还有65名员工与王女士情况类似。
 


    因戴希曼迟迟未履行法院判决,今年3月开始,66名原员工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,发现该公司的注册地址已人去楼空,公司银行账户无资金。执行法官前往戴希曼鞋城的4家分店,逐一进行调查。发现这些员工的实际工作地点虽在各个分店,分店挂戴希曼的牌子,但与戴希曼公司并无关系,无法通过查封执结案件。执行法官称,戴希曼公司如就地解散员工后,可“金蝉脱壳”逃避法律责任。

    执行法官通过查询该公司的工商档案获悉,法定代表人已更换为许某。法官通过许某的身份信息查出其在老家有个还贷账户。法官推测其有房产后,赶赴无锡调查,证实许某在无锡购置了一套高档公寓,还了解到其在北京的地址。近日,执行法官一行几人,大清早来到许某在北京的家中,终于将其堵在家中,带回法院。

    法官与许某谈话后,告知其再不履责将受处罚。许某打电话求助后,当天下午4点,公司员工将40万交给法院。许某写下保证书后方离开法院。目前,许某已将剩余的案款悉数交给法院。
最后编辑400800 最后编辑于 2009-12-16 13:15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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